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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外傭及僱主,政府將於本周五(12日)起調整海外抵港人士的登記、檢疫及檢測安排。

處方發言人表示,由周五起本港工作的外傭將以「3+4」模式進行檢疫,即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3日,其後居家醫學監測4日,並須在醫學監察期間及其後3日的觀察期進行多次檢測。外傭在醫學監察期間須受「疫苗通行證」的「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以及其他需重點保護的處所。

政府表示,由周五起本港工作的外傭將以「3+4」模式進行檢疫。資料圖片
政府表示,由周五起本港工作的外傭將以「3+4」模式進行檢疫。資料圖片

 

「3+4」模式的檢疫及檢測安排如下:
.3日強制檢疫
抵港首次核酸檢測當天視作第零天計算。外傭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居住3晚接受強制檢疫,每天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在第二天進行核酸檢測,持續檢測陰性者可於第3日早上完成強制檢疫

.4日醫學監察
外傭其後須於僱主家中接受4晚醫學監察,每天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在抵港第4日及第6日取得當天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同日到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自費到獲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外傭在醫學監察期間可在僱主家中工作,取得當天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可以外出,但受「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以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外傭可以進行風險較低的日常必需活動,例如乘搭交通工具、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等。持續檢測陰性者在抵港第7天早上完成醫學監察

.持續觀察及檢測
外傭完成醫學監察後3日繼續自行觀察身體狀況,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至第10日,並於第9日接受最後一次核酸檢測

因應個別家庭狀況,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批准僱主可安排外傭在並非用作指定檢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4日醫學監察,及其後3日自行觀察,無須向勞工處申請。

至於周五前已在指定檢疫酒店完成最少3晚檢疫的外傭(即8月3日至8日期間抵港的人士),政府會在確認他們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陸續安排他們在8月9日至12日有序離開酒店。外傭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後,須進行家居醫學監察和受「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並遵守上述進行快速抗原檢測及核酸檢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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