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嚴重認知障礙的患者,會在以下至少一項或多項認知範疇表現顯著下降,包括:一、整體注意力;二、執行功能;三、學習能力;四、記憶力;五、語言功能;六、知覺動作功能;七、社會人際認知。必須強調,至少一項是很明顯可以見到退化的,而記憶力只是其中一項,不再是診斷的必要條件。
這種退化,需要由病人自己、家人或家庭醫生提供證據;或根據正式的神經認知評估檢測,而斷定。
上次說過,嚴重認知障礙按患者的嚴重程度可以分為三大類:輕微、中等、嚴重。輕微的患者,會忘記服藥、在街上認不了回家的路、對數字有點混亂如經常計錯數,導致難以處理一些生活上的小節如不懂交水電煤費用之類。
中等的患者,開始不能自理,照顧不了自己,如不能自己沖涼,不能自己煮飯(不懂控制尤其是糖鹽等調味料的份量),不懂自己穿衣服,日常生活需要人幫忙。至於嚴重的患者,就幾乎只能躺在牀上,大小二便控制不了,整個人都動不了。
「那麼,婆婆的徵狀,就是屬於輕微這一類了。」可雲說:「那麼,她會否一直下跌至中等、嚴重?是否不能醫治?」
「大部份情況是會繼續下跌的。」我說:「沒有根治的藥物,不過有藥物幫助延緩退化的過程。」
婆婆的診治大致完結,但可雲心中的疑問,卻未完……
何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