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嚴重患者如果無法及時獲得腎臟移植,說得白一點就是等死,但仍有市民認為死後要「留全屍」,或是家人過度哀傷,不忍捐贈摯親的器官。於是便錯過的拯救一條生命的機會。其實,一個決定,可影響另一個人以至整個家庭的命運;很多家屬反映,答應捐出逝者的器官後,為家人帶來了正面作用,因為逝者的生命將以另一個方式延續下去,亦能幫助逝者積福,發揚大愛,最後一程更添意義。
對重生患者而言,此後他們也格外珍惜身體,看世界的眼光變得不一樣,因為性命是從別人身上換來的。很多病友多年後仍對捐贈者心存感激,珍惜重生而立志回饋社會。有病友事過二十八年後,仍能清楚記得移植器官的年份日期和捐贈者的恩賜,相當刻骨鉻心。如果你準備他日捐贈器官,甚至成為「大體老師」,除了去登記外,最重要是告知親人,讓他們早有心理準備,願意完成你的遺願。事實上,並非人人在一時間都能夠感受捐贈器官的大愛意義,因此筆者希望這篇文章,可以把一顆種子植在你心頭,讓你慢慢了解箇中意義——軀體只是載體,最重要是我們為世界留下了何種意義,照亮了別的生命。
香港病人組織聯盟主席袁少林
聯盟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