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少林 - 捐贈器官 救人積福|聯盟之聲

近日一名六十五歲女士,因急性心肌炎引起心臟衰竭,急需移植心臟續命,院方及其丈夫公開呼籲,冀獲遺體心臟捐贈。捐贈器官可幫助有需要的患者續命,但輪候時間甚長,以心臟捐贈為例,於二○二一年共有八個遺體捐贈心臟,而本年度截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則有四個捐贈;但輪候人數達七十四人,僧多粥少。至於更熱門的腎臟移植,目前等候人數為二千三百七十四人,而去年由遺體捐贈的腎臟為五十七個。

病情嚴重患者如果無法及時獲得腎臟移植,說得白一點就是等死,但仍有市民認為死後要「留全屍」,或是家人過度哀傷,不忍捐贈摯親的器官。於是便錯過的拯救一條生命的機會。其實,一個決定,可影響另一個人以至整個家庭的命運;很多家屬反映,答應捐出逝者的器官後,為家人帶來了正面作用,因為逝者的生命將以另一個方式延續下去,亦能幫助逝者積福,發揚大愛,最後一程更添意義。

對重生患者而言,此後他們也格外珍惜身體,看世界的眼光變得不一樣,因為性命是從別人身上換來的。很多病友多年後仍對捐贈者心存感激,珍惜重生而立志回饋社會。有病友事過二十八年後,仍能清楚記得移植器官的年份日期和捐贈者的恩賜,相當刻骨鉻心。如果你準備他日捐贈器官,甚至成為「大體老師」,除了去登記外,最重要是告知親人,讓他們早有心理準備,願意完成你的遺願。事實上,並非人人在一時間都能夠感受捐贈器官的大愛意義,因此筆者希望這篇文章,可以把一顆種子植在你心頭,讓你慢慢了解箇中意義——軀體只是載體,最重要是我們為世界留下了何種意義,照亮了別的生命。
香港病人組織聯盟主席袁少林
聯盟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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