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嬿淇 - 英國放租須知細節|「淇」招致富

近期在討論區有網民反映,他們透過租務託管公司協助處理在英國的單位租務事宜,怎料租客突然搬走,業主卻被蒙在鼓裏,引起網民熱議。

作為一個業主,最煩心的事莫過於遇上租霸、「物業破壞王」等。雖然英國業主有權驅逐無交租的租客,但必須遵照嚴格法律程序,包括正式發出書面通知、申請法院指令,並取得法庭的佔有授權令。在英國,租客是受到英國法律特別保護的一群,法律認為租戶是弱勢的一方,所以在法律條文下,英國業主在管理、收回物業可謂困難重重。

業主為保障自己,在租樓前會要求租客提供過去五年工作經驗及薪金證明,列明職業、就職年期、人工等,證明自己有能力承擔租金。此外,租客還須提供Reference Check,證明過去並無欠債、破產等紀錄,以判斷租客是否可信,或是否有能力持續交租等,仔細程度如同「查家宅」一樣。

若是留學生或是初到埗英國的人,實在難以提供工作和前業主等證明,則要提供銀行現金記錄,表明有能力預先繳交6至12個月租金以去「通過」Reference Check。若是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業主會要求租客一次過繳付一年的租金,甚至拒絕出租。

不少到英國置業的港人,都會將這些程序全盤委託給代理處理,以節省時間。代理還會代業主收租、繳交雜費、出租檢查、安排維修等服務,在租客決定搬走時,代理會協助影相及做報告,以確保租客沒有造成損耗。
天爵國際物業董事總經理
陳嬿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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