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傲雪 - 18歲的決定|百味人生

踏進法定年齡18歲時,我作了兩個畢生的決定。第一:登記做選民。由中學讀EPA開始就接觸立法局、行政局、市政局、香港法庭等等,就對社會行政感興趣。讀預科的時候,一到18歲就登記做選民,找個可以代表自己發聲的人。及後讀公共行政,開始學習睇政綱,查察議員承諾;甚麽成功爭取巴士線,建造行人升降機,其實是前人或政府城規早已決定,有人在偷光環;也有人亂花錢,花幾百萬在路口建金龍,我想若在路口每人派100元,市民會比較開心。記得一年立法會選舉,剛從醫院做完手術回家,第一次落街就是去投票,按着六吋長的傷口,由兒子扶著蟻步去投票,值得的!

第二個18歲作的決定是簽下器官捐贈卡。早期器官捐贈卡是一張小小紙卡,可填上自己姓名。我會放它在銀包裏,萬一出了意外,醫護也可以盡早看到。小紙卡放久了變得霉霉爛爛,也捨不得掉去,因為那是一個承諾。幸好後來紙卡變成膠卡,比較容易收藏。為免日後家人找不到我的捐贈卡,已特意告訴兒子我的意願。五月中電影《世上只有爸爸好》講到器官捐贈,希望仍未看的可以去觀看。至於最近的刑事惡意取消捐贈者名冊,必須嚴懲!
  夏天吃個酸酸辣辣的開胃菜。老壇酸菜魚片:
1. 鍋熱下油,炒香蒜片;
2. 加老壇酸菜湯料一包,加冰糖(小孩拳頭般大)加1.5公升水;
3. 滾起加鯇魚片,然後轉小火;
4. 煮約5分鐘,魚片熟了即可。
梅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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