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的名字,已蘊含最重要的成功精粹——《識做》。
識做,不是擦鞋,不是阿諛奉承,更不是用旁門左道去走捷徑成功。反之,是一種有氣派,有「卡士」,有教養的處世態度。
潮流興講——識人好過識字。但每個人,尤其是舉足輕重的人,日理萬機,日見百人,為甚麼要與你建立關係?
又例如你的上司,為甚麼會欣賞你,提拔你?失敗者,總會揶揄成功上位對手「擦鞋」。其實,形容人「擦鞋」而贏你,不但侮辱你的對手,你的上司,更侮辱你自己!
因原來你不但不懂成功之道,反之,有凡事姓賴及卸膊的壞習慣。如此質素,怎擔大任?也顯示你只是一個「唔識做」的平庸之輩。
舉例,對上司,甚麼是「識做」?正是提出問題時,一併提出解決方案。
我的職場生涯,最深刻見到英明上司訓示一位中層管理人:「你月薪幾多?坐乜位?權責係乜知唔知?日日來我面前又投訴,又話多多問題,但又唔自己解決,知唔知……(佢收返個醜字)! 」
失敗的人,正是方方面面都「唔識做」的人。
曾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