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智華 - 楊明不智的決定|祿祿無窮

藝人楊明前年駕車在山頂越過雙白線後撞壆,新聞報道鋪天蓋地。從相片所見中,佢明顯受到酒精影響,故要警察扶住才能舉步(圖)。

一如法官所指,楊明觸犯不小心駕駛,鐵證如山,事後亦有足夠證據支持佢當時受酒精影響,故案件未有導致傷亡, 已屬萬幸。基於楊明有前科, 二〇〇五年觸犯「酒駕」被罰款七千及停牌十二個月,不止,更有超速,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等等違例紀錄,故此,判監實在難免。

此案發生後,小弟與法律界朋友談起,全覺得佢不斷上訴,乃不智決定。

事實,一切證據顯示,確曾犯法。其代表律師,理應早已向佢分析「甩」的機會有幾微。

既然冇乜機會「甩」,最明智為認罪再求情,盡快將案件結束。之後,再向廣大市民公開道歉,表示悔疚,然後重新上路。

其實,市民多對犯錯藝人寬大,只要肯認錯,多會原諒。早年偶像藝人謝霆鋒及鄭中基也犯過刑事罪,悔過後,如今演藝事業,光芒四射,絕無受一時行差踏錯影響。

楊明的不智,為死撐。面對鐵證如山,哪個法官可以判無罪?傻的嗎?好了,你當然可以上訴,但過程中,要花多少無謂錢?同時,要折騰多少日子?此外,更重要,基於明明有錯而不認,大大破壞形象,藝人前途翻身機會,必大打折扣。
曾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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