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諾 - 海外買樓難 |任意行

各處鄉村各處例,近年多了親朋戚友在海外買樓安居,聽了很多有趣事。

在英國,有些物業是「sold under chain」,簽了買賣合約後,仍要等到賣家找到地方搬後,才可以完成合約。香港人事事講求效率,這條款真是匪夷所思,有朋友足足等了十個月後無奈取消買賣合約,無了期的等不是辦法。

另一位朋友在丹麥的郊區找到dream home,物業面積接近維多利亞公園,有山有水,四周參天樹木,可以加建一、兩幢屋,夠三代同堂一起住,價錢也合理。賣家是一對同住的年老兄弟,大約八十多歲。其中一個買賣條款是一定要租給這對兄弟住,直至他們百年歸老才可以收樓!結果當然是無法成交。

在丹麥的城市有不少樓宇都屬於housing association,近似業主會。業主可買賣物業,但業主會可同意或拒絕某宗成交,在香港有相似要求的我只聽說過石澳大班屋的石澳業主委員會。

丹麥的業主會的物業只是分層大廈不是豪宅,雖然有少許買賣限制,但價格很多比市價低,而且很多是位於靚區,例如近海灘,或者在市中心的幽靜地區,如果有地舖是出租的話,租金更會用作大廈維修。可以買到一間心儀的業主會單位,誇張一點說,等於我們中了六合彩金一樣。
張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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