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 - 婚前協議你要知|律師日誌

電視劇看得多,以為婚前協議是有錢人專利?其實不然。雖然現時訂立協議的以財富懸殊的準夫婦居多,但普通市民也可以展現「婚姻建基於愛情而非金錢」的態度,同時有效節省日後打離婚官司時的時間和訟費。

婚姻協議書在香港尚未有法律約束,但只要婚姻協議書條款持平,配偶雙方已充份理解協議當中含義,家事法庭也應尊重協議書。若雙方在全球各地擁有財產,則需協商和尋求各個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意見,以確保協議能在當地生效和執行。

簽立婚前協議乃未雨綢繆明智之舉,不應因話題敏感而對此避而不談。坦誠與開放的溝通才能讓婚姻細水長流。

訂立協議前須知:一、婚前四星期完成擬定:既能專注籌備婚禮,也證明協議並非在壓力下簽署;二、抱著公平及誠實的態度:雙方需如實完全披露各自資產,否則無法證明條款合理,讓協議加速失效;三、將協議視為保險:婚前協議猶如平安紙,讓你在不幸發生時,也能作出萬全準備,減低離異帶來的傷痛。雙方也可在列明同意透過調解而非昂貴的訴訟來解決日後爭議;四、鼓勵審查:雙方應確切了解協議內容及條款要求。通常其中一方會要求其律師草擬文件,然後予以另一方審查。你應鼓勵配偶尋求個別法律意見並逐一審閱文件,以保障其個人利益;五、杜絕非法、不合理條款:請勿列入任何非法、被定為不合理的及任何有可能提倡或觸發離婚的條款,因為會違反草擬婚前協議的目的。
衛達仕合夥人高崑峰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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