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資料,因「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而發出的罰款通知書數目,由2019年的7600張大增近一倍,至2021年接近14900張;而接獲有關店舖阻街的投訴,亦由2019年的15,000宗,增至2021年的23,500宗,增幅約57%,反映店舖阻街問題日益嚴重。故提出阻街定額罰款由1,500元增至6,000元,以加強阻嚇力。至於累進式定額罰款,政府指會令執法更繁複,暫不建議實施。這個取向值得商議。
商人精於計數,把貨品佔用路面,即使收定額罰款告票,只要生意收入可以負擔,等如「交租」,就算定額罰款提高,只起一時作用,過了一段時間,店舖適應了,「計掂條數」,又當交租。設累進式罰款,拾級而上,定高額水平,令商舖「肉赤」,才能發揮阻嚇力。即使累進式定額罰款制需時建立實時、完整的資料庫,執法程序也較為繁複,也不應怕麻煩政府而不做。
辛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