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是不能停運的機構,樓宇結構安全要求比一般建築物高,須有效而定期的檢查,第一時間找出結構風險。然而,從三件事故來看,外判的維修保養商是否有做好工作?醫管局是否有效監察?定期樓宇堪查是否完善?已成疑問,引起公眾懷疑,亦令人擔心會否影響病人的治療時間。
醫管局成立委員會檢視個案及提供建議,而7個聯網的公院於1個月內會完成就懸掛的醫療儀器及室內樓宇結構作檢查。面對潛在危機,現在要摒棄官僚作風,特事特辦,大手調撥資源,快速聘請專業外判商,全面大搜查,同時大補救,認真做好監督,把隱患消除,不要讓救人的醫院變成害人的地方。
辛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