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的企業,須按本港法例及以不低於月薪18,000港元聘請畢業生,並派駐他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政府會按聘用人數向企業發放每人每月10,000港元的津貼,為期最長18個月。獲聘畢業生除上班外,內地生活亦獲支援,包括得到內地生活小百科資訊、使用內地支付方法、熟識內地稅務、醫療、住房、社保等,務求令他們輕鬆融入內地,專心開拓自己的事業空間。
對企業來說,得到政府資助,可視計劃為引入和培訓人才,若參加畢業生表現理想,大有機會正式受聘,成為企業駐內地的職員。現在政府研究把計劃擴展至全國各省,參與企業將會增加,獲培訓機會的畢業生亦更多,可謂雙贏,長遠而言,有助本港年輕人北上工作,並開拓更大的就業和發展空間。
辛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