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純恩 - 到底是甚麼人?|好好過日子

發生了一樁兇殺案,報紙報道指明行兇者和被殺者都是巴基斯坦人,但有家電視台在報道的時候卻只說是「非華裔人士」。

這樣的用詞,或許又是所謂的「政治正確」所致,以為不指明某一種人,就不顯得歧視那一種人,這就符合「政治正確」的要求了。

但是,新聞報道要真實,不可以報道得語焉不詳。那一句「非華裔人士」,就是典型的語焉不詳。「非華裔人士」五個字,雖然把所有中國人排除在這件案子之外,但同時又把中國人之外的所有種族的人都拖了進去,令所有在香港生活的「非華裔人士」都有與案的可能。不要說這是另一種種族歧視,就新聞報道而言,便是不清不楚不倫不類。

這就像加拿大的印度裔棟篤笑演員羅素.彼得斯(Russell Dominic Peters)在一次演出時說,現在在美國,明明碰見一個黑人,但你不能說他是黑人,也不能說他是有顏色的人,當然不能說他是白人,最後,要形容這個黑人,只能說「那個人」。「那個人」是甚麼人呢?就是「那個人」!

這就是被左膠的「政治正確」攪亂的世界,明明黑白,卻不可分明,分明就表示歧視,就政治不正確。以此類推,在香港,「南亞裔人士」遲早也不能說了,說了大概也會犯「歧視罪」,明明可以肯定的人種,比如巴基斯坦人,也要在新聞報道中抹掉其身份,模糊其辭變成「非華裔人士」。「非華裔人士」是甚麼人呢?卻不可明言,明言了好像就犯錯了。如此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卻還要戴一頂「政治正確」的大帽子,真的教人啼笑皆非。
李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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