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High Tea|冇見過面都要殺 - 黃麗君


逾千隻倉鼠有同類感染新冠病毒被撲殺,這個格殺令到底有幾科學化?
  因為新冠病毒在倉鼠群爆發,漁護署決定人道毀滅約二千隻小動物,包括爆發疫情的銅鑼灣寵物品Little Boss及其大埔倉庫約一千隻動物,還有Little Boss在上月二十二日和本月七日分別進口一千零八十隻和八百三十隻倉鼠。漁護署前天作出宣佈時說該署「強烈建議」市民交出上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在本地任何地方購買的倉鼠人道毀滅,不過「不交出不犯法」。政府專家顧問袁國勇說事件可能是倉鼠在歐洲染疫,產生基因異變,在大埔倉庫內出現傳播,其後送至各零售店,把病毒傳給店中職員和顧客,但具體情況有待研究。
  直至今天,我們是否知道倉鼠染疫純因倉鼠在歐洲染疫,然後將病毒帶到香港?有其他可能性嗎? 情況會否有機會是有大埔倉庫的職員或曾進出該倉庫的人員染疫,把病毒傳給倉鼠,而當他們被分派到各寵物店時,便把病毒帶到寵物店,繼而傳給了店內職員和顧客?今天,我們是否掌握傳播鏈的情況?如果未有的話,把所有倉鼠都殺掉,就是一個科學化的決定? 有一個倉鼠主人問: 「講真如果唔係同一批倉鼠,無見過面都唔高風險,點解要全部殺?」
點解要全部殺相信是很多人今天心裏問的問題,這種有殺錯冇放過的做法是否值得商榷? 為何不能為倉鼠做檢測才作下一步決定? 政府這個殺鼠政策是為了滴水不漏去防疫? 是盡快切斷傳播鏈的唯一選擇? 若政府的想法真是要切斷傳播鏈,所以一隻倉鼠也不留,他們為何只是勸籲市民交出上月二十二日或之後在本地任何地方購買的倉鼠以便人道毀滅? 市民堅持不交出倉鼠,政府說不會算是犯法,那麼寵物主人為何會交出他們深信無染疫的倉鼠? 政府只是勸籲,市民可以不理,但政府如何可以按其邏輯切斷傳播鏈?政府有要求寵物主人帶倉鼠去做檢測嗎?
  殺倉鼠的決定,至今只令人覺得是一個進退失據的決定,理據和解說都不清楚,怎可以說服市民政策合理?還有下一步呢?除了繼續殺倉鼠之外,對動物的外防輸入政府會做甚麼工作,以免爆出另一波寵物疫情大爆發? 政府有沒有一個針對動物的完整計劃去阻止寵物群散播病毒? 能作出一個公告讓市民知得一清二楚嗎、讓市民安心嗎?
黃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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