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君 - 校園藏暗湧|中環High Tea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西灣河中槍男學生周柏均及另一名男學生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及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三罪罪成,昨日被法院判刑監禁六年。同為昨日,於前年在公開頻道煽動港獨及出售胡椒槍的理大男學生呂世瑜,就其煽動罪成被判囚五年的刑期提出的上訴被法官駁回,維持原判。涉案者皆為青年學生,未來幾年的黃金歲月就要在牢獄中度過,他們有後悔嗎?

兩宗案件分別發生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和生效後,涉案的學生的判刑均不輕。二○一九年是黑暴橫行的年代,年輕學生以為可以藉「違法達義」之名,為所欲為,以為自己可以凌駕法律,這是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迷惑他們的假象,今天受到沉重刑責的不是戴耀廷,是學生自己。前年犯案的理大生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敢膽在公開頻道煽動港獨,是玩火而不自知,結果與中槍男一樣,殊途同歸,將自己的前程一手摧毀。他們面對刑責,絕對是咎由自取。

過去幾年,相繼落網、被定罪、被判刑的年輕人,有沒有成為今天中學、大學學生群的反面教材?他們的下場有沒有讓學生群知道知法便不應犯法、不能犯法?還有是違法絕對不能達義,只會被法律制裁,這個訊息學生群是否已收到?

過去幾天,因新疆大火引發悼念死難者的事件,在香港的大學校園再次引發噪動,港大、浸大和中大都有文宣出現以示抗議,引起大眾注意。這些事件也許說明了二○一九年後社會上所見的平靜只是表象,其實暗湧並沒有散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說留意到過去幾日大專院校及街頭有「再次顏色革命」的雛形,當局會嚴正執法。心中噪動的同學們,希望你們知道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與二○一九年十一月是兩個世界,今天嚴正執法不是警方執法的一個選項,而是一個警方必然會全力以赴去確保社會秩序不受干擾、國家安全要得到保障的任務。同學們只要看清楚西灣河中槍男和理大生兩案的判刑,便會知道今日的香港,搞事者是不會有鑽空子的空間,若搞事涉及《香港國安法》,更加會面對重判,前程盡毀。這一條路是末路,及早回頭是岸才應是意圖搞事者唯一的選項。校園雖然藏暗湧,但警方執法絕不手軟,搞事者的終局只會是難逃厄運!
黃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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