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新 - 防疫違規罰責「厚此薄彼」|北漂見聞

筆者上週專欄提到,河南四間村鎮銀行的存戶,因維權而被當局賦紅碼限制出行,違規操作的相關官員儘管已被問責,但處罰力度卻難以服眾。反觀老百姓但凡有一點違反防疫規定,當局往往不遺餘力將其治罪。如此厚此薄彼有失公允。

最近一個來自上海市的倒賣疫情保供物資的判決,再次讓人大跌眼鏡。事緣今年4月,上海市寶山區張廟街道一名長租公寓負責人將外省政府捐贈、社區委託其發放的190箱物資侵吞對外出售。這些物資主要為瓜果蔬菜等農產品,價值1.3萬元人民幣。

關注內地疫情的讀者都知道,4月正值上海封城最嚴峻的時期,為了防疫當地政府中斷所有的日常物流供應鏈,導致許多普通市民的食物供應一度相當緊張,溫飽都成為問題。

然而日前當地法院對保供人員這種「穿櫃筒底」及「發國難財」行為,只是以貪污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一年,處以罰金10萬元人民幣。

上海寶山法院的判斷書振振有詞,指該名被告受國家機關委託管理國有財產,利用職務便利侵吞用於防疫生活保障的特定國有財物,此前正值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生活物資保障困難之際,其行為不僅損害國家抗疫及保障供應的廉潔性,更嚴重擾亂疫情防控秩序,損害基層組織的公信力,傷害社會各界支援上海防疫工作的感情。

儘管如此,最終判決的罰責卻輕描淡寫,象徵式的懲戒,如同把板子高高舉起,但又輕輕落下,是可忍孰不可忍?
北京拼搏港青
朱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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