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民傑 - 虛擬資產須妥善監管|圓融圓通

烏俄戰爭持續,各國對俄羅斯實施金融經濟制裁,包括禁止與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俄羅斯聯邦國家財富基金和俄羅斯聯邦財政部進行交易,以及將俄羅斯銀行踢出SWIFT系統。在金融科技發達的前提下,「加密貨幣」成為走資途徑,令美國總統拜登急急簽署行政命令,指示美國聯邦政府各機構研究「加密貨幣」所帶來的潛在風險。內地對虛擬貨幣的立場非常清晰,因為「加密貨幣」只是虛擬資產,卻並非「貨幣」,只是「代幣」。
並非「貨幣」只是「代幣」

根據經濟學101,貨幣主要有三大功能,分別是交易媒介、財富儲存和會計單位。「加密貨幣」價格大上大落,是否適合作為交易媒介、財富儲存及會計單位,相信大家心中有數。因此「加密貨幣」更像是「加密代幣」及投資工具,有些市場人士嘗試以「網上黃金」形容,因為兩者皆無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然而當「加密貨幣」是投資產品,便需要妥善監管,以保障投資者利益。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雲集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自然對「加密貨幣」的投資有需求。為了促進市場發展和保障投資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政府正設立一套整全監管體系,以建立市場信心及開拓一條可持續發展路徑,分別是將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設立發牌制度、考慮對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作出監管,及為傳統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虛擬資產相關服務提供指引。
  同時政府亦計劃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條例》,將為虛擬資產行業的監管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整體上,政府的提議思路清晰,是具有前瞻性的安排。

不論如何,「加密貨幣」只能說是投資工具,談不上是國家政府層次級別的貨幣。因此如果容許市場進行買賣,需要非常小心,特別是非專業投資級別的小投資者。畢竟要清晰掌握「加密貨幣」的底蘊殊不容易,舉一個例子,不少名人紛紛推出頭像式NFT,又有多少普羅市民明白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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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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