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警帽|猛料阿Sir講古

香港警隊公佈前線軍裝警察及交通督導員於今年九月一日起,在戶外執行職務時改佩戴棒球帽(baseball cap),目的是切合行動需要及進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以往的警帽則會在特定儀式或場合佩戴。

在英治時期,市民為免麻煩,所謂「生不入官門」,這個概念直到回歸前警隊開始發展為服務型警察隊,才開始有所改變。英治時警察工作量不多,警隊高層把注意力放在形象工程上,警官級要着重一般前線人員(主要是警員)的儀容,除要求整齊清潔外,每天出更前有更前檢閱,包括裝備是否齊全和整潔,男警有沒有剃鬚(根據警例,留鬚是要申請的,但實際執行只限於華籍警長和警員),女警員頭髮是否紮入髮網內、不可濃妝及穿戴過多飾物等,更規定任何時間都要戴著警帽。不但在街上巡邏,在警車內亦一律要戴帽,早期使用車身高的英國車,華人個子不高,帶帽坐在車上沒有問題,偶爾一些外籍同事因個子高而不能端正靠椅背坐,致帽子碰到車頂。

七八十年代開始引入一些車身較低房車型的警車,戴著警帽在車內很易碰到車頂和影響頸部活動,很多前線同事反映希望在車內不需戴帽,但高層反應是因為要儀表整齊和好看,在車內一律要戴帽,因為不方便和天氣熱(那時警車是沒有冷氣的,即使原廠有都被拆掉),很多同事都「偷偷地」在車內把警帽除下,但如果被一些喜歡生事的中高層上司看見,就平添不少麻煩,小則面斥,大則遭紀律處分,特別是一些叫「禮王」的上司。雖然很多前線人員都不滿,但管理層的固執及離地,總是不得要領。

直至九○年左右,第一位華人李君夏當處長時,很多大賊持槍在港犯案,一時槍林彈雨,子彈橫飛;因安全理由,多次向上級反映:在車內戴帽,會影響頭部活動和使用槍械的靈活性,而帽上的金屬帽徽更反光,容易成為射擊目標,才獲准在巡邏車巡邏時可不戴警帽,但在非巡邏時,為了儀表,在車上仍要戴帽!

不同形式的警帽亦因不同年代和需要而改變,不易被風吹掉的貝雷帽(Beret,用了警察藍的藍色)最初引入供水師(警)佩戴,後更成為機動步隊(Police Tactical Unit,PTU藍帽子)的標記,而近年更設有恒常機制定期為制服及配備作檢討,因應行動需要及時代發展,審視及評估不同單位的情況,就統一性、實用性、安全性及舒適度作出平衡,為前線人員提供適時的制服和裝備。

交通部是最先獲批准佩戴棒球帽的,後擴展至人群管理工作時使用;其他方面更有單車、電單車保護頭盔和反恐防暴頭盔等。這些新引入帽子與頭頸部保護裝備和傳統的其一分別是再沒有階級之分,一視同仁,沒有因不同階級而有不同帽邊和裝飾等,側重美觀和實用性。相信香港警隊是世界上其中一支擁有最多不同款式帽子和頭頸部保護頭盔(Headgear)的警隊﹗
何明新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