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收網行動

  警方國安處終於出手調查《立場新聞》,這是一個收網行動,《立場新聞》隨即宣佈關閉。
警方國安處人員今早拘捕七名《立場新聞》相關人員,年齡介乎三十四歲至七十三歲,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當中包括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董事吳靄儀、何韻詩、周達智、方敏生、現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作者陳沛敏。身兼記協主席的《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就協助調查。
  分析此次收網行動,可以有不同層次。
  一、山雨欲來風滿樓。十二月二十八日,也是在律政司加控黎智英等「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的同一天,記協搞籌款晚會。這個晚會因為疫情推遲了一年多,但記協早已是聚光燈的焦點,在此時此刻仍然搞晚會,並以「繼續照亮」作為主題,更是焦點中的焦點。也是在晚會差不多聞始的黃昏時間,有人在社交媒體上分享一條影片,片中疑似是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到北角榮馳商業大樓十二樓一間叫水雲閣的骨場「揼邪骨」。陳朗昇在晚會上回應稱:「剛看到影片,需時了解內容」。看到這種爆勁料的劇情,回想以往,這正是《蘋果日報》、《壹週刊》的慣技。突然想起金庸小說《天龍八部》中的姑蘇慕容家,正是這種「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絕技啊。的確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怪不得人了。
  二、前菜。無論《蘋果日報》黎智英或《立場新聞》一眾人等,被控或因這罪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而被拘捕,這等吃酒席的前菜,只是小碟,不是主菜,但這小碟也夠厲害的,主要有兩個原因: a. 理論上可以追溯至二○二○年六月三十日訂立《香港國安法》之前,因為《香港國安法》無溯及力,不會追溯立法前之事。但告「煽動罪」就可以告之前的罪行。如今告黎智英等的「發佈煽動刊物罪」,就是從二○一九年四月開始,即是煽動之後發生的反修例運動中的違法行為。b. 容易入罪。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煽動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你想想相關媒體的很多很多內容,可以對號入座。而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上,也列舉《立場新聞》眾多內容可能觸犯這些罪行,包括講述中大事件時對警方開槍的不實指控。
  二○○三年的二十三條立法,其中一個效果是收緊煽動罪等罪行的範圍,也正正是《蘋果日報》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令法例泡湯,如今可說是自作自受了。
三. 主菜。《立場新聞》高層面對的主菜,還可能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名。警方拘捕疑犯48小時內盡快帶他上庭,否則就給他們保釋,其中一個做法是先檢控一項暫定控罪(holding charge),先將疑犯提堂,再反對法庭批准保釋。「暫定控罪」通常是比較容易告得入的罪名,但不排除調查後會再控以更嚴重的罪名。如今警方講述《立場新聞》等人員可能觸犯的法律,主要是「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但警方是按《香港國安法》申請法庭手令進行調查,也明言不排除找到證據會告《國安法》的罪名。觀乎《立場新聞》被警方凍結六千一百萬元鉅額資金,蘋果日報一間大報館今年六月被警方凍結一千八百萬元資產,一間網媒為何有這麼多錢?《立場》近期又不收贊助,鉅資何來,也是警方主要調查方向。
  今年六月,《蘋果日報》結業之時,《立場》卻宣佈繼續營運,一直以來的方針和編採工作不變,只是說母公司六位董事接受建議,辭去董事職務。這種部份人脫殼但繼續運作的方式,也預示了今天的後果了。出事才來結業,已經太遲。
  樹欲靜而風不息,要狂風止息,大樹才會靜下來。玩政治,從來要搞清楚誰是主,誰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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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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