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永雄 - 法律利劍 劍指台獨|巴士的點評

八月三日晚,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剛離開台灣,內地隨即宣佈拘捕台灣人楊智淵,指控他涉嫌觸犯分裂國家罪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八月四日,楊智淵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八月五日,溫州市國安局通知了楊智淵的家屬。

外界對楊智淵案注意不多,即使有留意,見到他由拘傳轉為監視居住,以為這宗案件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只是配合「圍台軍演」的政治宣傳。其實這些猜測完全是誤讀。

楊智淵大有來頭。央視的報道全面公開了他的背景。楊智淵在二○○六年讀中學的時候,已經開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從二○○八年開始,楊智淵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民進黨看中,重點培植,後成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成為台獨勢力的重要成員之一。二○一一年,楊智淵組建「台灣民族黨」,積極策劃實施一系列台獨活動,推動所謂的公投建國。二○一九年,他出任「台灣民族黨」副主席,代理主席黨務。高調推行急獨路線,大肆鼓吹台獨立場。同年,楊智淵應陳水扁邀請,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法委員,並在選舉中大肆宣揚「謀獨拒統」,大力煽動兩岸對立。在同一年的香港反修例風波期間,楊智淵高度串連分裂勢力,為港獨站台,鼓動「多獨合流」,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知情人士認為,楊智淵案並未受到足夠重視,而這案件其實已顯示在佩洛西訪台事件發生之後,陸台關係已出現本質的變化,大陸對台獨份子零容忍,要全面鎖定他們,依法追究。此事件有三個重要意涵:

一、此案是大陸第一宗打擊台獨份子分裂及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案件,打響了第一槍;

二、此案顯示大陸的司法管轄權,有向台灣地區延伸覆蓋的味道。過去,除了從事間諜活動或者販毒等嚴重罪行之外,內地對台灣人很少執法。按大陸的《反分裂法》和《國安法》,大陸完全有法律依據對台灣人執法。楊智淵案顯示,大陸正行使相關的司法管轄權,對違反《反分裂法》和《國安法》的台灣人全面追責;

三、楊智淵案只是第一案,往後還陸續有來。不要以為此案只是簡單地因應佩洛西訪台的政治宣傳,只是單一事件。其實恰好相反,這是大陸追責行動的開始,持續追責會變成新常態。

看看國台辦和國新辦在八月十日發佈的《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這份白皮書較之前發表的兩份白皮書,特別是在法理基礎部份,除陳述了《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號決議》等國際法文件之外,特別增加了國內法律和條文的介紹,包括一九八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份。完成統一祖國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二○○五年三月通過的《反分裂法》,規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二○一五年七月通過《國家安全法》,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人民日報》旗下的微信公眾號《俠客島》指出,二○二二年版白皮書將「促統」和「反獨」並重,白皮書全文「台獨」一共出現了三十六次。(一九九三年和二○○○年版白皮書,「台獨」一詞均只出現五次。)可見如何重視反台獨。二○二二年版白皮書四次明確點名揭批民進黨,指民進黨謀「獨」行徑,擠壓和平台統一空間,是必須清除的障礙。將民進黨列為「必須清除的障礙」,這是對民進黨最強烈的批判。

簡單總結,陸台關係已經全面質變,即使民進黨仍然在台灣執政,大陸也完全不會「畀面」,包括民進黨人在內的積極鼓吹台獨份子,大陸會全面狙擊,其中最關鍵的行動就是按法律追究,特別是《反分裂法》和《國安法》,將向台灣全面覆蓋。台獨份子將要面對國家嚴厲的追責行動,他們要好自為之了。

搞台獨和搞港獨一樣,將要付出嚴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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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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