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程度上,類似快速時裝的銷售模式亦有蔓延至藝術界,近年藝術展覽會有售紀念品正常不過,展覽中除了藝術品本身,亦會有一些基於藝術品設計的商品如衣服、襪、環保袋等供選購,畢竟並非人人都有能力以天價購入藝術品,於是乎退而求其次,買一些相關的紀念品以滿足購買欲。
榕榕認為,把藝術品印在衣服、襪、環保袋的做法並不可取。要知道印刷商品大多經由坊間一些衣服印刷團體生產,造工參差,有些甚至可以說粗製濫造,於是乎出來的產品失卻藝術感。反而製作成絲巾、印在書籍或是明信片上,會是比較恰當的做法,至少方便欣賞藝術品的圖案本身。最近跟一些藝術愛好者談到,市場上許多品牌喜歡找藝術家推出聯乘商品,把創作印在服裝上,看似是藝術融入時裝,但其實對於藝術家的發展完全沒幫助,甚至可能拉低其藝術價值。較出名的藝術家當然不受影響,但初出茅廬的便不同。而在辦展覽同時售賣衍生商品增加收入,沒錯是可視作一個短期目標,但其實生產都需要一定成本,商品製作最基本要達到某個數量,投入的資金與銷售額未必成正比,往往會因為市場太多類似產品,受眾覺得不吸引,結果拖垮了藝術家的發展,某程度上亦影響藝術界經濟生態。放眼一些潮流商店,以藝術家作招徠,結果店裏出售的卻是千篇一律流水作業式生產的商品,談不上藝術感。
如果藝術衍生商品質量給人粗製濫造的感覺,就算從營商角度看都絕非好事。或許一開始大家仍會選擇支持,但近年愈來愈多商家套用這種聯乘方式,奈何產品缺乏新鮮感,最終淪為類似快速時裝的結局。
馮榕榕(Rub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