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保護可憐孩子 改革社福機構監管

  香港保護兒童會(會方)轄下的「童樂居」,有員工涉虐打幼童一事,不斷鬧大,令人震怒,相關的幼兒工作者沒有履行應有職責,好好照料由家長交託的兒童,竟然施以暴力,傷害無力自衞的幼童,既損害他們的身心成長,也令家長極度痛心。事件揭露會方違背了保護兒童的宗旨,情況惡劣,令人無法容忍。公眾殷切期望警方深入調查,對虐兒者作出提控,交法庭予以嚴懲。為遏止類似事件發生,社會福利署責無旁貸,須深入檢討現行規管機制。
  位於旺角砵蘭街的「童樂居」上周有十多名二、三歲幼童受虐,遭人扯頭髮、拍打及掌摑面部及敲頭,甚至被拋落地下,造成身體紅腫及瘀傷,有附近居民目擊並舉報,始被揭發。警方調查後拘捕三名涉虐兒的職員,會方隨即翻看大量閉路電視錄影,再發現有四名職員涉及「體罰」,即時暫停他們職務,並通知社署和警方。警方昨天再拘捕多三人,反映事件愈見嚴重,究竟還有沒有更多人涉及事件?會方其他地區院舍有沒有同類事件?以至公眾擔心會否涉及員工的培訓、內部監控,以至會與組織的運作和機構文化等有關,一大堆疑問,有待會方交代,社署也要介入調查,撥亂反正。
  事件也凸顯單靠查看報告、開會匯報等監控,並不能防範社福機構的服務變質,社署要深入檢討,從制度入手,派人檢視社福機構的培訓、內部監控和防止犯法機制,提出標準要求,定期檢討,並進行突擊巡查等,已大有必要,才能遏止社福機構出現令人髮指的事故。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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