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食落肚的 不能不明不白

年前有傳媒踢爆市面的著名牛丸店,豬丸當牛丸,引起公眾關注肉丸成份。消委會昨天再下一城,測試市面上的龍蝦丸和墨魚丸,揭穿絕大部份所謂龍蝦丸,竟然不含甲殼類動物的基因;換言之,龍蝦一定沒有,連普通蝦也不存在,究竟是甚麼材料弄出龍蝦滋味?有待相關生產商向公眾解說。還有,消委會亦發現墨魚丸混入了魷魚,甚至全部是魷魚,疑有不良商人以廉價魷魚充當高價墨魚,欺騙消費者。這樣的「龍蝦丸」和「墨魚丸」,實在要不得,是時候透過執法,糾正肉丸行業的陋習。

有人或許會說,龍蝦是貴價食材,消費者以低廉價錢買龍蝦丸,心中有數,成份不會是龍蝦,這或許說出部份人的想法,但不等如有法例規管下,讓這種弄虛作假的食品加工手法,繼續合理化。要知道,消費者有權知道吃了甚麼下肚,一來是知情權,二來為了個人健康,三是部份信仰要求信眾不吃某些食材。故此,必須依法要求食物生產商,除了列出食品真實成份,也要使用正確名稱。

現今生物科技昌明,為食材工業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不同技術的人造肉紛紛面世,口感和味道均與天然品相近,故此,必須有良好的法律架框和嚴謹的執法,確保市面食品的成份和名稱,真確無誤,否則大家付了錢,也不知吃了甚麼下肚!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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