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還涉及一個在該後巷僭建十年以上的石屋,施工者稱石屋位處的斜坡有石屎剝落,故受人委託做改善工程,令人感到十分諷刺!一間僭建石屋存在十年以上,還公然做改善工程,各部門過去十多年做了甚麼?為何對鬧市中的僭建物視若無睹?現在居民擔心後巷的工程干擾水管和排污,問題逼切,若果以處理石屋的手法,難保問題會長時間存在。
按部門程序,會派人到場了解,貼出公告,尋找僭建物的主人,然後發出告票,聽取相關人等申述,來來回回,不知拖到何時?對未經批准並對公眾構成風險的工程,不能按本子辦事,必須出動警方,立即制止,並加快調查,一旦掌握證據,加快處罰僭建者,並清除僭建物,不要成為城市的惡性腫瘤。
李一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