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飄 - 防乘客煩擾司機 除車禍根源|社論

巴士車禍,後果嚴重。日前一部九巴在公路中線慢駛,尾隨的中型貨車收慢,後來一部輕型貨車猛衝撞前,引起三車「串燒」,輕型貨車司機被夾致死。經調查後,疑巴士司機在駕車途中回答乘客問題,收慢行車肇禍。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司機。案件正在調查中,不宜妄加評論,但由乘客觸發的巴士車禍,並非首次,當局和巴士公司必須正視。

讀者不健忘,會記得四年前一名九巴司機開車前,疑遭乘客責罵遲到,他駕車駛至大埔公路時疑超速失控翻側,釀成十九人死及六十七傷,最後被判監十四年,可見乘客與巴士司機的不良互動,輕則引起司機分心,嚴重的引起情緒反應,有機會導致車禍。故此,執法部門在針對直接引起車禍的司機時,也要研究乘客是否亦有責任。

根據巴士條例230A章,乘客不得故意阻礙或妨礙司機,或故意分散他們注意力,違反者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然而,一直以來,少見當局檢控乘客,原因或涉及證據,二來乘客並非直接肇因。日後如有案件證據充份,執法部門不應輕手,要公道執法。當局亦要加強宣傳,強調騷擾巴士司機行為,等同自己玩命。
李一飄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