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繼去年推出「殺豬令」之後,再次出招,建議將現行「禁餵野生動物區」擴大至全港,違例餵飼野生動物(包括野豬在內)的罰則會由現時罰款一萬元,大幅提高至十萬元兼監禁一年。日後行重典,餵食少了,有需要嚴防更多野豬餓極闖城肇禍。
有行山者形容,不少市民愛餵野豬,視為寵物,令野豬養尊處優,更「好生養」,是導致「豬口」急增的原因之一。日後餵飼會被重罰,甚至監禁,阻嚇作用大增,相信市民為了荷包,也不想坐牢,應會減少餵豬,某程度上,會令野豬「無啖好食」,牠們下山入城搵食的誘因會加大。當局在反餵飼法例生效之後,必須要有應對方法。
如果有更多野豬入城,正如給予當局機會,不用上山找尋,就可以展開大搜捕行動,使用麻醉針,再施以絕育手術,從而達到控制野豬數目的目的。此外,對於有危險性的野豬,如對市民構成風險,或破壞公共設施,在保護市民和公物下,當局唯有捕殺,也是迫不得已的控制手段。
李一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