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舞火龍人士指,早已向當局建議觀賞舞火龍的市民,須先取票再進入指定區域,同時使用「安心出行」,並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但仍不獲當局批准。令村民氣憤的是,當局沒有提出商討,三年拒絕,令村民紮作火龍等籌備工作泡湯。當局不准舉辦的理由,在於疫情嚴峻,染疫個案上升,故不想出現群眾聚集活動。然而,若參與舞火龍活動的市民,人人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爆疫的風險,其實比數千至數萬人同看演唱會更低,反映抗疫政策不講邏輯。如果當局想加強防疫,可以派人到場,檢控違反防疫條例的人士,好過無商無量,就一律不准。
疫下,近三年以來多項大型盛事偃旗息鼓,公眾失去參與多元化活動的機會,生活納悶。舞火龍旨在驅瘟抗疫,有振奮社會士氣的功能,為何官員置之不理。
李一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