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立門 - 學校髮禁|慢活時代

中學男生被學校禁止束長髮,向平機會投訴,理據是女生可留長髮而男生卻不可,涉違《性別歧視條例》,他援引梁國雄去年得到終極勝訴的案例。我對男生的抗辯,結果不敢樂觀,因法律須反映及維護社會普遍接受的觀念,而他的訴求逾越了香港目前對兩性差異的標準,也直接挑戰正規教育機構為了維持紀律及風紀而訂下的規範。

這件案不能與梁國雄案相提並論,因梁案發生在禁閉的監獄環境,只會令懲教署調節一下對在囚人士的管理手法,不會造成社會性的影響。但試想如這名男生的抗爭勝利,下一步將會是男生可以穿女裝校服上學,現在仍以長衫為校服的女生也可要求改穿褲子上學,整個教育界豈不都亂了套?西方國家的學校並沒有所謂「髮禁」,絕大部份連校服也沒有,廁所也是男女共用的,但香港畢竟還未開放到那個程度。

兩個個案之間一個有趣的區別,是梁國雄的理據是懲教署對男女囚犯有差別對待,須實施劃一對待,但男生卻是因為他自稱有「性別焦慮」,意思是他認同的性別(女)有別於自己與生俱來的性別(男),應容許他以女生的形象示人。所以,他其實並不反對男女有別,他只是更想享有另外那個性別留長髮的權利。因此這個案不應根據《性別歧視條例》而得直,但整個社會或許要開始考慮怎樣更好地照顧一些有性別焦慮症的人,因為我們不可能為了一小部份人而徹底改變我們的現行制度。

平機會正在努力調停,希望雙方和解。我建議的妥協方案是,只要這位同學願意不進一步因為認同自己是女性而要求改穿女裝校服,甚或要用女廁,校方大可以讓他把頭髮留得稍長,但要梳理整齊,最好把它束起。其實今天不少「正常」的男性都用這種髮型,校方不用太担心這樣會「影響校譽」。
楊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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