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最早奉行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至今已超過三百年,而正式確立這制度前的幾任國王,就包括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譯名按慣例寫作「查理」,新國王側以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的翻譯「查理斯三世」為準。)
改制的歷史少不了動盪。查理一世在英國內戰中以叛國罪處死,其長子在蘇格蘭加冕,稱查理二世,很快亦戰敗,流亡歐洲,如喪家之犬。儘管他九年後復辟,但其放浪形骸的生活卻深入民心。幾百年後,查理斯三世登基,竟有人拿這段歷史來指手劃腳,說Charles這個名字不好,應從其他名字中選一個來封王(他全名叫Charles Philip Arthur George)。這種八卦簡直就是無事生非,但「食得鹹魚抵得渴」,被國民評頭品足也可能是皇室責任之一。
君主立憲制下,國王沒實質權力,也就少了爭權奪位的變數。「畀個皇帝你做好唔好?」不了,還是做王爺快活,這個哈里王子最懂。
譚紀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