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投資內地物業前,必須清楚解當地政府頒佈的限購政策,確認具備買樓資格,保證能夠順利完成網簽備案。另外在落定前,必須要求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或現場公示「五證」及交樓時提供「兩書」。同時也要注意查驗商品房抵押狀況,如對於已設立抵押的,開發企業應當在合同附件中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明確解除抵押條件和時間,否則將無法辦理產權證。還有準買家必須將款項存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公佈的監控帳戶,並領取發票和保留有效轉帳憑證。如開發商要求買家把房款存入非監控帳戶,準買家應堅決拒絕,並立即向有關部門投訴。
現時因未能順利通關,不少買家未能到物業地盤實地視察,單純依賴發展商委聘的代理公司獲取資訊和進行交易。故此買家應盡可能到物業地盤實地視察,或委託親朋再次了解施工情況和設施配套,避免只透過銷售人員提供資料以致未能掌握全面資訊誤導。不過現時情況是能夠購買現樓機會比過往多太多了,所以盡量多角度了解周邊環境為佳。最後,現在大多數針對內地物業投訴都會涉及售後返租又或包租、保證回報等,是指買家在購買內地商舖或酒店式物業後,由開發商或其關聯公司與業主簽訂協議,承諾在指定年期內向買家提供一定租金回報。這種項目,筆者經驗是十個項目死九個,但好多買家會相信。
環球樓市評論人
鄭偉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