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公啟事錄|限呎措施有待改進

本港樓價長期高企,市民為求「上車」只能被迫將貨就價、愈住愈細,「納米樓」應運而生。為回應市民「住大啲」的訴求,政府正式落實為住宅面積設置下限,並以屯門大欖住宅用地及港鐵將軍澳百勝角通風大樓項目為「試點」,限制單位最低面積至280平方呎。

事實上,限呎並非新鮮事,2010年政府首次提出限呎措施,目的卻剛好相反,其時要求發展商興建單位時面積不能超過規定上限,以增加中小型住宅供應。十年光境過去,納米樓大行其道,政府被迫反其道而行,住宅面積限制由上限變為下限。隨著畸形納米樓的湧現,社會愈來愈多聲音希望「住大啲、住好啲」,惟樓價高企不下,市民願望只能落空,筆者樂見政府正視相關問題,並期望進一步改進措施以提升政策成效。

現時,土地供應主要來自政府推地、鐵路公司及市建局供應,以及私人發展商的舊樓重建項目,近年官地土儲出現「乾塘」局面,重建發展成為私樓供應其中一條出路,以2021年度為例,政府全年逾2萬伙供應中有超過一半來自契約修訂及舊樓重建,意味着即使未來政府及港鐵物業發展項目加入單位限制面積,仍難監管私人舊樓重建項目,難以全面杜絕納米單位。

另外,現階段的限呎措施並未規限人均居住面積,假如單位居住的家庭人數較多,人均居住空間仍然不足夠。說到底,要改善居住環境,政府仍需要從整體供應著手,例如有不少專家提議同時放寬地積比,以增加總供應面積,避免因為限呎而變相減少住宅單位供應數目等,期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
靄華押業主席
陳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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