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利利是是 - 陳曉峰

送舊迎新,虎年即將來臨。建議今個農曆新年大家可考慮收發電子利是,除環保外,還可減低病毒通過實體利是封傳播的風險。多間虛擬銀行、傳統銀行及支付平台已把收發利是的實體過程虛擬化,大家在智能手機上可享受「封利是」、「拆利是」的樂趣,打造過年氛圍、帶動網上消費樂及發展經濟循環。財爺早前「開倉」已為大家預演、推進數碼金融新紀元。

大家的手機有「電子錢包」可接收儲存世界上成百上千多種的「虛擬貨幣」、其中包括現今市值被炒作到大約三十二萬港幣一個的「比特幣」嗎 ? 虛擬貨幣標榜匿名交易,選擇這個交易特質的人是因為「怕醜」、稅務的考慮、方便在暗黑網交易、還是未知道靠電腦算力「挖礦」來生產虛擬幣是非常之不環保 ? 若要推動「智能合約」,不能使用本地政府認可的數碼貨幣嗎 ? 世界上大部份政府都不願把「虛擬貨幣」定性為一種「貨幣」,因為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沒有與金銀掛鈎、沒有法定的存款保險、沒有發行中心、沒有國家主權擔保、也沒有人對虛擬幣的價值負責。

別人以匿名交易做生意賺來的錢,很多人都不願經手處理。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1)條的規定,若某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販毒或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該等洗黑錢罪行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財不入「快門」,前車可鑑。「疫」境求存,我會選擇以本地政府認可的數碼貨幣派電子利是。預祝大家虎年快樂、利利是是 !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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