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輸打贏要」不公義 - 陳曉峰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有涉兩地民商事官司的人「輸打贏要」,令跨境官司費時失事。

為了打擊不公義的「走數王」,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95條的規定與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在三年前簽署了《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有望減少兩地為同一爭議案重複提出訴訟需要。該《安排》參考一九年七月通過的《海牙承認與執行外國民商事判決公約》條文及原則。

律政司正就落實《安排》的本地立法建議提供的《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和《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規則》作諮詢。該《安排》不具爭議性,其涵蓋範圍為兩地法律均視為民事、商事性質的事宜。

該《安排》有重大的突破,超越《海牙執行判決公約》,就是明確定位香港特區法院能成為內地境外全球首個司法管轄區的法院作出可在內地強制執行的有關知識產權侵權索償判決,充份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優越性。

若落實《安排》的《條例草案》和《規則》得到立法會支持在本地實施,未來在香港多個法院,包括小額錢債審裁處所作出的判決,就有望可更簡快地單方面向訴訟法庭提出登記判決跨境執行,有助打擊「走數王」,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更佳保障,亦有助打擊全球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

筆者呼籲大眾在諮詢期踴躍提意見、支持立法,提升香港競爭力。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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