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打疫苗,莫等待 - 陳曉峰


香港疫情嚴峻,從六月底起,除了法定豁免外,想入受限處所,例如商場、食肆等,必須展示有效的「電子針卡」證明自己打足三針疫苗。冀望全民盡快打針,確保生命健康、安全 !
請不要「借」自己的「電子針卡」 給別人,因使用虛假「電子針卡」,誘使他人(例如餐廳)接受為真確,並因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如對該人提供食物或服務,那該人很大機會違反了行使虛假文書罪,你作為借卡人,成為「幫兇」或共犯,同樣被起訴及懲處,一經定罪,或罰款、入獄、留有案底。同樣,請大家提醒親友不要使用虛假的「安心出行」程式來試圖瞞天過海,因這樣是損人不利己,亦會受重罰。

根據香港法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製造、行使或管有虛假文書,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四年。任何人明知而故意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犯根據該部可予懲處的罪行,可作為主犯予以處理、公訴、審訊及懲處。敬請大家要自律,並勸勉身邊的親友做一個守法治、有功德的良好市民,不要直接或間接為醫務人員添煩添亂。

疫症無情,人間有愛。在祖國殷切關懷和強大支持下,國家派出抗疫專家團隊、大量人力、物資抵港支援和協助我們抗疫,祖國「給力」,我們要努力爭氣,抗疫是壓倒一切的當前急務,人人有責 !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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