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銘心 - 做運動都要有場地|新‧潮

香港是發展成熟的城市,山多平地少,經過多年演變,要拓展一塊土地是有很多規限要跟從,包括法理層面和技術層面,即是要合法合規,還有技術是否可行,兩者缺一不可。文明社會還考慮保育,自然環境、生物多樣性、歷史意義等。

在那遙遠的粉嶺哥爾夫球場,對它了解的香港人或許不多。它內有三個全十八洞的球場,它不止招待會員,有規定三分之一時間必須開放給公眾使用,而現實亦經常有公眾人士組織打波。

上屆政府想收回的是,這三個球場之中其中一個場,可惜在寫字樓圈出來的場地,原來是一個有過百年歷史、有古墓和古樹、是世界有名的場地,一向有不少外國人慕名而來打比賽,為香港帶來經濟效益。

政府最離奇的是,只收約八個洞的範圍,那麼餘下十個洞點用?大家想像打網球打半個場的情況是何等荒謬。

另一方面,收得粉嶺哥爾夫球場,全港那麼多運動會,是否都要收?足球、欖球、草地滾球等,收不收?又話香港要發展體育?與其收體育場地,不如朝着體育發展方向走,推出政策,讓會所更多對外開放並推廣其運動,職業導向也可以,讓年輕人玩運動又有工做,全民得益。

至於造地起屋,政府應集中做好填海、基建、開發低生態價值的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會有效益得多!

除了住屋,人還要好好生活,社區配套、運動場地、交通網絡等,政府要做好平衡,市民也要理性有共識,健康地安居樂業。(利益申報:筆者沒有高球會籍)
鄧銘心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