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間|卡拉OK規限

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上周舉辦的的生日宴,陸續出現新冠狀病毒病確診或初步確診個案,多名出席人士,包括高官及立法會議員需要到竹篙灣接受隔離檢疫。就此,食環署已針對這活動展開全面調查,特首辦及公務員事務局也正在調查涉案官員有否違反紀律。而特首林鄭月娥亦發表聲明,指示所有接受檢疫官員用其自身的假期進行檢疫。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D類食肆在飲宴當天的規則如下:每枱人數上限為十二人,可提供堂食的時段是清晨五時至翌日凌晨一時五十九分,宴會人數的上限則是二百四十人。所有顧客必須使用安心出行和至少三分之二的顧客已接種第一劑疫苗。在餐廳內的的所有員工必須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而在表演者已接種第一劑疫苗的前提下,他們是可以進行現場表演的。

「洪門宴」的其中一個爭議點是宴會中有卡拉OK的環節。嚴格來說,在宴會中有卡拉OK應是沒有違反599F的。但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卡拉OK,便可能違反口罩令。這與在卡拉OK場所內,除了於餐桌飲食時均需要佩戴口罩的規矩相同。亦即是說,如果食客於餐廳用膳後戴上口罩和待在其座位內卡拉OK,這可能是合法的,而原則上也不會令疫情擴散。如食肆不應有卡拉OK,或於食肆內卡拉OK是有口罩令以外的規限,法例則應清楚列明。不得不提的是,現在最新的規例是卡拉OK場所需暫時關閉,D類食肆的每枱人數減半和堂食時間截至下午五時五十九分。

抗疫需要大家齊心協力,我們必須保持高度警覺,避免參與高風險活動。
林國輝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