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若商戶就其產品接受付款或其他代價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商戶將能在指明或合理的期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則該商戶即屬不當地接受付款。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一間裝修工程公司和其男職員於二○一七年就天台建築物清拆工程進行視察時,明知清拆建築物須按法例要求在二十八天前提交書面通知才可開始工程,該男職員卻承諾於少於二十八天內完工,而最後亦未能如期完成工程。這是首宗涉及商戶在銷售裝修工程時不當地接受付款的成功個案,而其男職員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若購入Crostini餅卡和禮券的顧客先前是以信用卡付款,他們可持單據聯絡發卡公司申請退款。以現金或電子支付的消費者則可登記成為無抵押債權人追討賠償,若Crostini還清債務後仍有餘額,債權人便可得到部分金額賠償。因此,消費者訂購貨品或服務時應儘量避免全數支付;在團購網購買貨品或服務時,消費者應留意換購詳情及細則,避免限期將近才預訂,以免屆時可選日子不多或安排不到時間使用。
執業大律師
林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