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媒體本月十二日報道,去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仵女士的胞弟偕妻子及兩個小孩到洮河下游玩耍。當時一家四口站立在河邊,水位仍很低,河牀外露。但約下午三時,位處上游的發電站突然排水,水位突然上漲,他一家四口走避不及,馬上被沖走,最後遇溺死亡。仵女士批評,涉事發電站排水前沒有發出預警,導致事故發生,因此已向涉事水電站提訴,要求賠償三百四十五萬人民幣。
當局調查後表示,雖然發電站的自控翻板閘排水未有預警,但事主一家的安全意識亦不夠,因事發地點有十三塊警告牌。但仵女士反駁指,當時下游重要位置都沒有警告牌,指現時的警告牌都是事後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