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指涉及《香港國安法》、特別是涉及外國勢力的案件,有機會牽涉不少國家機密,若有外籍律師參與,有機會會產生利益衝突。
她舉例指「損害中國國家利益,或可能對英國是有利」、「中國認為應保密的事,英國會認為應全球公開並誇大」,認為在此情況下,外籍人士夾在中間,不知應向誰忠誠,或會因自己國家政治壓力,而出現審理、代理案件時不公的情況。
她認為聘用外籍律師作代理,僅限於民事、商事及國際商貿案件。
梁美芬又指據《香港國安法》,若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在解釋及執行上不清晰,最終解釋權落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排除有機會釋法。她又認為涉國安法案件可以在香港審理,已經是國家對香港政府及「一國兩制」的信任。
高院上訴庭早前指未見黎智英案涉及國家機密,亦無正當理由懷疑Tim Owen會違反保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