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溫州市人民檢察院聲明指,周焯華與張寧寧等人在中國跨境賭博,批准逮捕周。澳門司警翌日拘捕他,其後檢察院起訴周等二十一人。案情指,一三年三月至前年三月,以周為首的不法集團在六間博企娛樂場經營「賭底面」,即客人於賭枱押注同時私下以槓桿式乘大若干倍與他人對賭,總轉碼數逾八千二百億元,賺取最少二百一十五億不正當利益,令政府少收八十二點六億元博彩稅。
庭上法官指,太陽城集團伺服器有「賭底面」相關的教學文件,以代號「營運」掩飾「賭底面」,反映周明知「賭底面」違法。澳門初級法院判決指,周涉一百六十二項控罪,單一刑罰判十八年。另一項加重清洗黑錢罪則罪脫。
須向政府賠償逾65億
法院判周等被告須向政府賠償逾六十五億元應得稅收,並向美高梅、永利、威尼斯人、銀河、澳門娛樂合共賠償近二十一點五億元。而同案其餘多名被告亦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刑期介乎九至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