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機場科人員周四早上,在入境綠色通道截查一名由印度加爾各答經德里抵港的四十三歲男子,經X光檢查並打開其行李後發現,四個寄艙紙箱裝有約二千一百盒懷疑新冠口服藥,共約七萬四千粒走私新冠藥。人員之後再拘捕另一名四十歲同行男子,二人將被控一項未根據並按照入口許可證的規定輸入禁運物品罪,和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指,被捕二人是持護照來港,報稱成衣商人,不排除他們以此身份掩飾,從事走私藥劑製品不法活動;初步調查顯示,二人是收取數千港元運藥來港,涉案藥物屬仿製新冠口服藥,在市面上能賣數千元一盒。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康恩表示,檢獲的三款藥物包裝上沒有香港註冊編號,相信是未經註冊,安全、效能、質素成疑且不獲保證。海關會把該批藥物送到政府化驗所檢驗,是否有可治療新冠肺炎的成份。
另外,為方便市民購買含「撲熱息痛」成份的止痛退燒藥,或確認家中存貨已在港註冊,消委會與衛生署合作推出「撲熱息痛製劑名單搜尋器」,列出六百八十四款毋須醫生處方的相關藥物,供市民大眾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