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被落案控告之三人,分別是藝能項目經理吳凱瑩、梁耀祖,以及技術統籌林志華;他們昨晨到紅磡警署報到,被起訴涉嫌串謀詐騙罪,暫准保釋出外,二月二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至於較早前被捕的藝能業務總監招亮民及「協興隆舞台工程」高級技術員白漢傑,則獲無條件釋放。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去年十一月曾交代案件,指藝能涉嫌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的實際重量,其中六部LED熒幕的實際重量是申報的二點七倍。MIRROR演唱會去年七月二十八日有巨型屏幕墮下,造成兩名舞蹈員受傷,其中阿Mo(李啟言)至今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另外,勞工處發現涉及違例事項的處所佔用人以及聘用舞蹈員的僱主,沒有為僱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及安全工作系統、以及沒為舞蹈員買保險,共提出十五項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