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絕不容忍違法行為
勞工處指已完成職業安全及健康,以及僱員補償方面調查,發現有關處所佔用人及僱主,即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館有限公司Studiodanz Company Limited,涉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違例事項包括沒有為僱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及安全工作系統、沒有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以及為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等。
勞工處根據有關條例向上述公司共提出十五項檢控,已於今年一月十七日向法庭申請傳票,案件已排期於三月二十七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作首次聆訊。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於本月二十日,正式落案起訴兩名藝能項目經理及一名技術統籌,指涉嫌「串謀詐騙」,三人將於二月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