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賴恩寧表示,33宗案件中有27宗利用郵包、快遞及貨運渠道,將新冠口服藥非法進口香港,每宗案件牽涉的藥物數目,由數百粒到超過10萬粒不等。另6宗案件使用客運渠道,全部從機場入境,共檢獲8.7萬粒,檢獲的藥物主要來自印度、孟加拉、荷蘭、泰國及其他歐洲國家。
檢獲的新冠口服藥大部份無香港註冊編號,相信都是未經註冊的藥物,部份藥物已交予政府化驗所化驗,初步結果顯示,有其中一款藥並無含有其聲稱的成份,仍有待詳細化驗報告,以確認其成份。賴恩寧相信隨著疫情緩和,走私新冠口服藥趨勢亦會下降。他又相信,海關已阻截大部份新冠口服藥非法入口香港。
另外,本港新增471宗新冠化驗所陽性核酸檢測個案,亦錄得4宗與新冠有關死亡個案。就應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疫情應對,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日後面對新病毒或傳染病,仍然要「摸着石頭過河」,在過程中持續改進,不一定需要做獨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