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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3月22日 星期三

計劃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 勞福局擬遏止外傭跳工

針對外傭到港後跳工問題,勞工及福利局計劃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要求介紹所將外傭求職者解釋,除原來僱主外調、移民和逝世等指定原因提早終止合約,否則外傭將不會獲批,於2年合約期內申請在港轉換僱主;《守則》又訂明介紹所不應以金錢誘因等,誘使在職外傭提早終止合約。

除了上述指定原因,如該外傭有證據顯示自己曾遭受苛待或剝削等,方可在2年合約期內提出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如有證據證明該外傭「跳工」,其工作簽證申請會被拒絕,而相關紀錄,亦會作為政府日後考慮其將來工作簽證申請的因素之一。

新《守則》亦要求介紹所就各項服務訂明金額,同時不可索取或保留外傭的僱傭合約,以迫使外傭支付或償還款項;介紹所如有經營為外傭求職者而設的住宿設施,亦要向勞工處申報,並提供設施基本資料,以推動介紹所改善住宿設施環境。

另外,為保障個人私隱,處方建議新《守則》訂明介紹所不得公開展示或廣播求職者的個人資料及其前僱主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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