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控方表示,為免涉案警員被網民「起底」或欺凌,要求將涉案警員匿名,但辯方質疑控方要求,指如果擔心被起底,很多案件都要隱性埋名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須平衡公眾利益與彰顯法庭公義,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二日,區諾軒獲准以五千元保釋。
憂涉案警司被起底
控方開庭時即申請將涉案警員及警司的姓名隱去,指基於現時社會情況,網上有人針對警員及其家人,甚至會遭「起底」或欺凌,故有必要保障其私隱權,以免有關證人出庭作供時承受壓力。
代表區的律師文浩正則反對,他批評控方事前未有與其溝通此事。
他又指,沒有基礎或理據支持說法,認為涉案警員當時是「正當地」執行職務,何需畏懼公開身份的壓力,強調法庭理應是彰顯司法公義的地方。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本案須平衡各方因素,包括人身私隱、公眾利益,即證人家屬會受傷害、彰顯公義等,將案件押後八星期再訊。
三十二歲的區諾軒,被控於本年七月八日凌晨近一時,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AAA及警司EEE。據了解,涉案警司耳部並無受到永久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