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強調,破壞私人產業行為固然完全不能接受,但如果破壞法院行為持續發生,香港特區的憲制框架將處於革滅殆盡的境地,對所有市民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大律師工會又譴責各區的暴力及縱火行為,導致嚴重廣泛破壞,甚至有市民生命因此而危在旦夕。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法院的任務是依法公正地裁決每宗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和事實,不管爭議的性質為何,以及涉及何人,若然當事人就法院初審的判決不滿,可通過司法系統的既定程序上訴。她又指,法治是民主基石,強調沒有法治的民主,只會陷入亂局。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上,也回應這宗縱火案件。他指一旦法院的裁決與示威者的理念不一致,他們就以破壞和縱火發洩,他反問︰「社會是否對此一直容忍下去?」
中大學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校方批准下進入中大校園,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結果被法官拒絕。當晚,沙田裁判法院發生這宗縱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