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涉於一八年八月十七日殺害其妻子陳慧文(Tina)後,將擺放屍體的藍色行李箱放在兒子房門旁之後,如常與死者胞妹吃早餐,其間訛稱「你家姐好似出咗街喎」,隨後駕車送兒子上班後回家。張坦言「無咩plan」、「見步行步」,遂將屍體轉移至另一個行李箱,並推出人跡罕至的露台。
案發時正值夏天,張擔心屍體會發臭,翌日前往西環購買八塊木板砌箱,連屍帶篋放在箱內,置於露台三天後,將箱轉移至家門外的升降機大堂。張在同月二十日報警指其妻失蹤,一方面要佯裝與子女一起尋找Tina,「但我又扮唔到好焦急嘅神態」,又認為「背棄咗佢哋對我嘅信任,覺得好羞恥」;另一方面張深知閉路電視拍到自己轉移木箱的過程,知道遲早會被拆穿,「避得一陣就一陣啦。」
自言無打算離婚
當張得悉警方會登門蒐證,遂將木箱移至位於黃克競樓的辦公室,張在庭上突然失控哽咽,稱「因為我唔想扔咗佢,我唔想扔落海或者垃圾站!」張又擔心警方會問及木箱,於是特意購買多一批木板,以作解釋,但事件最終被揭發。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指,死者Tina為人與張初相識時沒有太大分別,惟張反駁指「佢以前挑剔嘅事無咁多」,但他從沒嘗試改變Tina,通常「等件事過咗去,就完咗。」並不會出言着她停止侮辱,又自言從沒打算與Tina分居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