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本地確診者發放五千元的津貼引發爭議,外界憂慮變相鼓勵市民染疫。羅致光昨召開記者會,初步交代合資格申領者的條件,包括患者是在本地感染、須入院接受治療,且不享有有薪病假的受僱或自僱基層市民,例如的士司機、日薪制或打散工人士。申請者也要簽署聲明,證明因確診影響收入而面對經濟困難。
須證明因確診影響收入
有關申請不設資產審查,申請人可以向在醫管局醫院的醫務社工提出,填報個人資料,包括住址、職業。羅強調,當局會抽查申請人的資格,包括抽樣和按其報的住址或行業等因素作判斷,若刻意作虛假聲明,會觸犯刑事欺詐,相信已有足夠阻嚇力。
被問到當局是如何釐定津貼額,羅致光坦誠是以最低工資每小時三十七點五元,乘以每天工作九小時工時及十四天,「齊頭」五千元而定。若申請人二次感染,可否再領津貼,羅表示未有研究,但初步構思「無理由唔包」。另外,他說不向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提供津貼,是避免有人濫用,因單靠確診者提供誰人屬「密切接觸者」,其真確性難以考究。
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昨日表示,專家組同意向從事日薪工作及散工的確診人士發放津貼,但指若向所有人發津貼是資源錯配;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亦認為向所有確診者發津貼會有反效果。